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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1-09 10:19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女藝人夏于喬父夏世紘被控隱匿與人合購新北市凶宅訊息,轉手翻倍賺,一審被依詐欺罪重判1年2月,高等法院審理時,夏世紘坦承涉賣凶宅詐騙買家陳姓女子,並與對方和解,高院今輕判,改判他一年徒刑、緩刑三年,須支付陳女140萬元,全案確定。

2011年,吳姓男子的妻子在住處自殺,2013年吳男因無力再繳貸款,只好請姪女到「台灣凶宅網」PO文,表示有燒炭自殺凶宅要出售,夏世紘得知後找陳男合作,由陳男出面以200萬元購屋,夏世紘出資195萬、陳男5萬,利潤一人一半。

雙方簽約時,吳男擔心對方未來轉售時隱瞞,會害他負擔責任,堅持在契約書上載明:「本屋無海砂、輻射情形,惟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為買方認知同意買購。」但陳男要求不要寫,或另簽一份沒註明是凶宅的契約書,但被吳男拒絕。也由於合約上註明凶宅,夏、陳兩人無法向銀行取得貸款,簽約後由陳先向夏拿20萬元給吳男,再博客來網路書店 向民間金主借貸330萬,部份做為購屋用,部份留著自用。

此凶宅最後以400萬元轉賣給陳姓女子,陳女經鄰居告知,得知是凶宅因而提告。夏堅稱不知房子是凶宅,也沒有跟陳男博客來書店網路書局一起投資,一審遭依詐欺罪判1年2月。夏不服判決,提出上訴。

高院審理時,夏原本否認詐欺,但最後一次辯論庭時,夏承認隱匿凶宅一事,但強調已和告訴人和解,請求判緩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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